骆冬青图象先于声音论汉字美学的根本特
小编按 与拼音文字相比,汉字独有的美学特质表现在哪里?相信,这是很多人进入“汉字美学”这一课题,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故今天推送由骆冬青教授所撰写的《图象先于声音——论汉字美学的根本特质》一文,为大家解惑。 图象先于声音——论汉字美学的根本特质 作者:骆冬青 骆冬青,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代表作:《新闻眼》《文艺之敌》《形而放学:美学新解》《情性人生》等。 全文字,阅读时间需10-15min 内 容容 提 要 与拼音文字不同,汉字的能指本身具有审美性。作为一种“多媒体”式的文字,汉字符号本身就形成了美学的本体性特质。汉字的发生发展是一个包含着深刻美学创造的心灵过程,“图像先于声音”是这一过程的根本特点。像-象-相,从具象之像、抽象之象到“抽象”的相,图象灵感构成了汉字创造逻辑在先的重要特征。汉字从“象”立意,包含着艺术创造的规律和图象思维的“图—式”过程。这与西方拼音文字不同,构成了汉字“想象”思维方式的美学特质。以形声字为例,汉字“图象先于声音”的特质充分显露出来。 关键词:汉字美学图像声音 陈寅恪在论王国维后期国学时说:“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1]这当然是对王国维考证诠释工作的赞扬,但是,却从一个角度,意外地揭示了汉字的文化功能。这种功能是否只有汉字才有?或者说,汉字是否具有特异的文化功能?汉字考释中,如何体现出“每个字”,即汉字本身的文化史意蕴?从汉字,到汉语,是否呈现出一种特别的文化? 一、汉字的图象本体 与西方文字不同,汉字的文化特质在于其审美性。也就是说,汉字的能指本身具有审美性。就所指来说,则其它各种文字则均有文化上的意义,甚至,每种文字中的考释,都在相当程度上,就是一部文化史。所以,陈寅恪对王国维的赞誉,实也可施之其他语言的任何文字学者,因为,在任何文字系统中,都不难看到“每个字”在一个系统中的阐释中具有的文化史意义。德里达在《文字学》中,探求了文字对于声音的优先性。我们觉得,汉字文化的特异性,在很大程度上,对德里达的问题有了解答的可能。兹事体大,容后论之。 我们说,文化可分为认知、伦理和审美三大方面。一部文化史中,其实就包 涵着审美史。汉字美学,指的是汉字作为符号本身就具有深刻的美学意涵。众所周知,汉字美学与汉字的特殊构造有关,即汉字以音、形、义三者的结合而构成一种美学的形式。这与西方的拼音文字有很大差别。 鲁迅先生曾经论述过,汉字形、音、义的结合,形成汉字的意美、形美、声韵之美,使得汉字以形象、音韵和意义构成独特美感。先行者寥寥数语提示了一个重要的方向,美学研究界对此却少有开掘。这是颇令人遗憾的。中国美学的重要特质,当与汉字的特质密不可分,与汉语的特质密不可分,这是研究中国美学观念、美学范畴和概念史,都不容回避的。 日本学者笠原仲二的《古代中国的美意识》[2],通过汉字的考释,对中国美学的意识源起进行探讨,敏锐地触及到这个层面,即中国的审美意识,在深层次上,已经保留在汉字训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中。所以,探寻中国美意识,就需要探寻汉字本身的构成。 周汝昌先生在《中华美学的民族特色》[3]中,也较深地触及到了这个方向,且在他的论述中有颇为灵动的发挥,但却因种种因由而错过。可是,他们都没有意识到,在汉字能指本身的构造和变易中,就蕴含着美学的奥秘,从而令中国人的美意识、或中国美学,具有了更普遍、更重要、更根本的载体。美学界早就注意到“美”这个字的训释,关系到美学研究的根本问题,却少有注意到,中国美意识的主要信息,就储存在汉字这个媒介当中。不解开汉字媒介的奥秘,就无法深入探讨汉字、汉语美学的特质。 汉字媒介的特点,在我看来,或可称为“多媒体”,即汉字是将形、声、义合为一体,从而在一个汉字中,凝缩了我们丰富的感觉,就像一个“集成电路”,以一种可以寻索却很难明示的方式,唤醒我们的感觉。我想,汉字在某种意义上,乃中国文化潜隐的“密码”与“地图”。有了“密码”,我们就可以寻索表面的能指下,混合着图像和声音的感性联合体,以感性与理性结合的形式,回到中国文化的“故乡”,那个令我们心凝神释的原初情境。 所以,陈寅恪所说的“文化史”,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一部立体电影式的“文化”史。在这个展开的“文化”史中,文化以其活生生的形态展示出来,令我们从每一个汉字中感受到诗,感受到叙事,感受到深沉的“思”。所以,汉字的文化史,实是以美学方式展示的。可以说,每个汉字,都是一首诗,都是一个故事,都是一种思想的凝结。 例如,如果我们以“生活”为题,曾经有过这么一首一个字的诗,曰“网”;可是,我们若是稍稍随意地填写,那么,比方说,“缠”、“雨”、“光”、“寒”、“囚”……不都是可以“形容”生活的么?汉字的“多媒体”性,赋予汉字的感性丰富性、复杂性,使得汉字能指本身具有的美学性质,在诗人、小说家、思想者的诸如此类试验中显示无疑。汉字的“全息性”,赋予了汉字以诗性,汉字以此成为审美对象。 海德格尔曰,语言是存在的家园。从抽象的层面看,这对各种语言都是相同的。可是,对汉语,则又有了不同的意蕴。西方艺术家用字母以及字母构成的单词、句子与文章,构成创造了种种艺术,可是,这些艺术却因字母本身的抽象、单调,而令能指、所指之间分隔,不能成为“书法”这样的艺术创造。“写字”本身成为艺术,这已是中国文化的常识。我们所需要重视的,是这种习焉不察的行为中,包蕴的深刻意涵。那就是,汉字能指作为艺术表现的对象,本身也是审美的根源、本源、本体。 二、像·象·相:汉字的美学飞跃 语言的产生,其本体意义在于人与世界的关系。语言体系表明人类文明的进展,是一个系统的变化。而文字作为语言产生的“元”素,更具有深刻的意义。解读文字的产生,也是解读“人”的产生重要的一环。中国文字的产生有许多学说。最神奇的是“天雨粟,鬼夜哭”。这个传说或许不会受到现代学者的重视,我却以为,她最美妙地展示了文字在人类生活中“石破天惊”的作用,并且,是在一种猝然而至的灵感中,迸发出的美妙而奇幻的创造。对于汉字汉语来说,这个“多媒体”体系是如何开辟鸿蒙的,现代学者有各种“除魅”后的解释。我却以为,汉字创制的灵感,尤其是与“象形”相关的灵感,乃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正是在这个环节中,人与世界的灵魂突然相遇,打通了天地之间的“关节”,从而发挥出人类心灵直感直觉中重要的升华。从对于世界“形象”化的感觉出发,由“象”到“形”的飞跃,完成了“像”、“象”、“相”的转化,而不离乎“像”、“象”。这令汉字具有了深厚的美学涵茹。 唐兰先生认为,“文字的产生,本是很自然的。”[4]。这个见解,我却不能苟同。文字的产生,按照唐兰先生的看法,由图画而来,似乎由原始物象,到人类图画,就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其实,这里的自然,只是形容“自然而然”的动作,而与文字本身是人为的,却正构成了一个容易忽视的心灵现象。一个是原本物象,一个是人类的图画,两者之间,无论如何,也不再是“自然”的了。不如说,图画乃自然在心灵中的第二次诞生。“图画”转化为“文字”,则成为自然在心灵中的第三次诞生。所谓“文字本于图画,最初的文字是可以读出来的图画”,其中,已经包涵了丰富复杂的文化历程和美学历程,很难如此“自然”地跳过。文字的奥秘中,就隐含着美学的奥秘。“图画却不一定能读”,这个事实,逼使我们意识到,象形文字的发生中,包涵着深刻的美学创造。由图画到书写,是唐兰先生发现的文字发展的主要规律,而书写具有的美学特质,亦由唐兰发现和论述,是值得我们珍视的。 象形字的产生,当然与图画有关。可是,读出来的图画,却包涵着某种特殊的因素,能够被共同接受,从而被普遍化。这就要求,图画被简化,或曰抽象化为特殊的“图—式”,成为通行的广泛接受的符号。 例如,馬与狗,为什么不用相同的“图—式”来表示?这从汉字的历史当然可以迎刃而解。可是,我有个愚蠢的问题,馬和狗,从图画上不是更有相似之处么?那么,用不同的方式来表示两者的区别,就有其独具的理由。这个理由,必是以文字的差异性为要义的。象形字,因此就包涵着深刻而复杂的美学缘由。许慎所说的“依类象形”之“类”,当有其文化人类学上的依据,或许应当作具体的诠释,我们这里只是要强调,象形之中,已经包涵着深刻的文化内蕴。“‘造字之始,其象形如此。’那就是原始的图画文字,‘后世弥文,渐更笔画,以便于书’,那是由于文字简化,整体的图形,变为线条式的笔画,两者之间本是不可隔绝的。主张文字画的人,不知道象形字就是图画文字,从繁到简,从流动到比较固定,都是一种历史的过程,不能划分的。他们忽视了历史的联锁,就把早期的文字误认为文字未发生以前的图画了。”[5]。我想,从图画,到图画文字,这个历史的过程,是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的。 许慎论“文字”之“文”,以为它是“物象之本”。可是,作为“物象之本”的“文”,从何处寻找到“物象”之“本”?这个过程,就有着探索的必要。我们认为,从“物象”到“心象”,或者说,从“客观之竹”到“眼中之竹”,再到“胸中之竹”、“笔下之竹”,这个过程,在古文字学家看来,是“自然”过程。殊不知,不同民族、乃至不同个体,对事物描画的图式是大为不同的。这个因素,实在已奠定了中国美学的基本范式。特别是,中国画与中国书法的内在范式的同一性,当可从这个角度来研究。唐兰先生关于“图书”的看法,就包涵着不磨的真理:书者,如也,汉字书法与绘画本来就在“如”字上表现出来。这里,我们应研究这个“文”之“本”自何而来?如何表示? 图画变为图画文字,需要将图画“图—式”化,即读出“图”中之“文”。“图—式”即“文”之本质,是“文”最令人迷惘和目眩的成就。当“图”被“式”化,乃人类抽象水平进入到一个新阶段。那么,何谓这里的“式”呢?古希腊的柏拉图的“理念”,亦译为“理式”;或译为“相”,都表现了视觉隐喻的作用。西方所谓“几何学”,从原意看,应当是研究图形的学问,“几何”一词,虽然古雅,却与原意并不贴切,因为研究数字与图形,都包涵着“几何”的意义。而“几何”却别是一种学问。我觉得,“几何”学主要是研究抽象的图形,而这种图形的抽象,就可规定为“图—式”学。在人类从具象图形从到抽象图形的发展演化中,“图”规范为“图式”的过程,其实是抽象思维的巨大飞跃。 中国古代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几何学,就是这种抽象未能飞跃的标志。但是,在汉字由图像文字到抽象“图—式”的进展中,却很好地包容了这种灵性的飞升。也就是说,西方文明中对图形的抽象,产生的“几何学”,和汉字中对图形的抽象,都产生了文明的重大突破:一是在自然科学方面,一是在生发整个文明的基础上。从图画到图画文字,这个“历史的联锁”,并非容易,而是有着深刻的飞跃。 所谓“后世弥文,渐更笔画,以便于书”,若是把“弥文”读为文明的进展,当含有深刻的历史变迁。这个变迁,就是笔画的“更”为“图—式”,以更为简化的笔画,表达原本繁复的对象,实现了美学上的重要变化。我们以为,从对自然摹写的“像”,已经经历了复杂的历史过程,即需要大家认可这个“像”与原物象的“像”;而这个“像”,成为了“象”,即简化、简笔之后的“象”,还保持着原物的“形”,却在此基础上,升华为原物的“神”。这就是由图画到“图—式”的过程。 从世界展示为“图像”的时代,到世界显现为“图—式”的时代,出现的美学变迁,何其激动人心!“像”,到“象”,既保留了“像”的感性丰富性,又有了“象”的理性明晰。理念有了感性显现,却又蕴含着理念的抽象内涵。 汉字中的“形—象”,或许需要重新认识。把“像”简化为“形”,是图画到文字的重要步骤。古文字学家都谙熟这种变迁过程,并且作深刻的描述。我们说,在这个过程中,物像之像,逐渐被“形—象”,即“遗貌取形”的看似“无意识”的过程所取代,我们觉得,这个进程,却是具有深刻的意识特征,并且,是文字成为文字的关键所在。所以,“象”,成为取代“像”的过程,不仅是审美的历程,而且,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历程、知性历程和特定智慧的形成历程。汉字与西方拼音文字,正是由此分道扬镳,走出了不同的路径。这个“象”,我们已经熟知“大象无形”的古语。“无形”的“大象”,把问题迁移到一个哲学的层面,但是我们未尝不可从此领悟到“大象”逐渐省略“形”的过程。“象”也有形的。有形的“象”才能成为我们“流通”的交际工具。可是,如何减轻“形”的负担,减轻“形”的因素,这却是汉字简化的重要课题。“形—象”,“象”的因素逐渐减少,使得“形”的因素不断增加,汉字最终可以脱离“象”么? 不可以的。汉字发展过程中,书法的改变,书写形制的变迁,直到如今的电脑输入,都似乎有以抽象的符号,彻底改变汉字的象形性的倾向。可是,姑且不论这种文字的特殊识认系统,以及汉字文化与人类记忆的关系,我们可以观察到,以西方式的抽象达到的拼音文字,则将声音的因素唯一化,令我们前面所说的“多媒体”,成为单媒体。表音文字固然有其抽象与“形”而上的特征,却因为舍弃了“形—象”,而造成了一种不足。这,应当在跨文化的视野下进行探究。这方面的探讨,应当说,还是需要加强的。汉字的“形—象”或“象—形”,作为人类重要的符号和思维“图—式”,无疑,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象”作为对“像”的超越,其美学含义是深刻的。庄子的“象罔”,似乎恰好隐喻了汉字之“象”。从形态上看,汉字对于“象”改变,有时似乎是“不讲道理”的。原来的“象”到“规范”的汉字中,会无法认出。但是,这样的“象”,却成为汉字形态普遍化的契机,并且,“超以象外,得其环中”,反而更好地实现了汉字的功能。宗白华曾经分析过《庄子》的“象罔”,他引用宋人吕惠卿的注解:“象则非无,罔则非有,不皦不昧,此玄珠之所以得也。”阐发说:“非无非有,不皦不昧,这正是艺术形象的象征作用。‘象’是景象,‘罔’是虚幻,艺术家创造虚幻的景象以象征宇宙人生的真际。真理闪耀于艺术形象里,玄珠的皪于象罔里。”[6]从象形而来的汉字形态,却在变形之中,变为了“象罔”,似象非象,似无非无,正是在“有、无”之际,“象”成为了“活”的、具有创造性的象,既有抽象的逸出效应,又保留着原初形象的“罔象”之影。如此,“象”,就既达到了汉字所需要的普遍化、系统化、共同化的抽象,又保留着具象的幻影和感性的特征,让我们透过重重历史烟幕的阻隔,仍然能够窥视她绰约风姿。《韩非子》言“象”曰:“人希见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按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这里,他似乎违反了历史的顺序,以为已经没有“象”的实物,而产生了“想象”之“象”。可是,这种“按其图以想其生也”的想“象”,却是人类“象形”的新飞跃。 唐兰先生主张汉字应当有“象意字”。他的学说已经受到学者的批评。可是,我们以为,“象意”之说,似乎表现了“象”的拓展和飞跃,显示了汉字发展的重要阶段。尽管作为造字的学说,可以商榷,但是作为一种审美创造与审美意识的学说,却值得我们重视。象意字,唐兰没有加以定义,按其描述,应当是“象”意的文字,或者说,是描述“意象”的字,即意中所想“象”之字。所谓“象意文字不能一见就明瞭,而是要人去想的”[7]。这种表达了“意”中之“象”的“象意”字,表现了“图—象”思维的新阶段。仍然是“象形”,但是,却不是可以直接描述的形象,而是需要根据事情发生发展的特点,作一定“情态”乃至“情节”的勾画。这样的描画中,还带上了隐喻、转喻,乃至提喻、讽喻,甚至象征。从而使得“意”被“象”化。如此,则令汉字的孳乳过程,有了更丰富的文化意义。从美学上看,这种深入到“意”的“象”,其意义不言而喻。 例如,唐兰论“射”字,曰:“在石窟艺术里要描写一个射鹿的故事,一个人手里张弓搭箭,射一只迎面而来的牡鹿,要是用简短的语言叙述出来,就是‘人射鹿’,要把语言改变为文字时,人和鹿都有象形字,我们只要把弯弓搭箭去射的一点分析出来,就成为‘射’字了。……包括一只手,一张上了弦的弓,一支箭,但只表现了一件事,一个意义。”[8]。“象”还是“象”,但却是经过“想象”联结而成的组合的“象”。“把语言改变为文字”,这是一种思维方式和过程的介入。故事的“情节”,即故事的因果结构在图画中显示,以静态的方式,表现了动态的过程。所以说,汉字具有叙事性。可是,这种叙述性,其表现的事件、意义,又是一种“意会”式的,“意”与“意”之间的连接与联结,在意识之中是怎样构成的?却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在“把语言改变为文字”这样浩大而深刻的文化历程中,“象意”字的产生,就具有值得寻味的艺术意蕴。汉字“象意”,包含了如此复杂深刻的意义,如果进行细致的解析,则可对汉民族的思维与艺术有更深入的理解。 “象意字”与许慎所提出的“指事”字相关。“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视而可识”,需要共同的视觉认同的基础;“察而见意”,则更需要“心领神会”的心理认同的基础。以“上下”为例,显然需要靠对抽象的方位符号乃至抽象的玄学的“虚像”符号认同,才能产生。意识浅深自别,可是在文字的产生中,却不成为问题。这就说明了“意”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抽象的符号,如唐兰先生所说,“玄名实名同时象形,其间界限,不容易分析”[9],我们却看到不容忽视的区分,即文字对抽象之象、虚像之象的描画,在汉字发展史中所起的作用。 象“意”指向的抽象领域,才是汉字需要克服的重要方面。从“象形”到“象意”,最关键的不仅在于把“事情”之“象”相连接,更在于连接时的“意”,在于“虚事”的“能指”能“实指”。这样的“视而可识,察而见意”,才是具有超越性的步骤。我们说,从“像”,到“象”,再到“相”,表现了人类“象”思维的进展。所谓“相”,其意义在汉字中后来才发展为极其抽象的意义,可能从佛教“名相”而来。我们以为,此“相”或可代“象”而升至更高层面。所谓“真相”之“相”,既保留了“象”的视觉含义,又提示着一种更高更抽象的视觉境界。佛教之“谛视”,或可表现此境界。汉字“象形”中的“相形”,表现了对抽象、虚像、“无象之象”的“象”化,如“直”、“方”、“大”、“圆”等抽象概念的“相”,进行的模拟,就达到了汉字“象意”的另一境界。达到这个境界,汉字的“象形”就可以添加新的内容。这个新的内容,最深刻地表现出汉字构成的灵活性的新水平。即在一个抽象的层面上运用“像”、“象”、“相”的能力。这是“象”思维的必然境界。我们以为,“像”、“象”到“相”,表现为思维的前进,但是,“后面”的“相”,并非时间上的“后”,而是逻辑上的“后”;“后面”的“相”,却更好地包容、吸纳了“前面”的“像”、“象”。而这种“象”的层次,所表现的审美层次,则具有丰富的内涵。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亮出我们的观点了:汉字美学的根本特质,即在于汉字图象先于声音。图、“象”而非“图像”,是汉字发生、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象形”、“象意”之“象”,是汉字符号具有审美特质的重要标志。与西方拼音文字的最大不同,在于汉字是以图象为先导,为先在的“图—式”,所以,具有更丰富复杂的涵茹,与其他文字相比,具有的文化含义更加丰富。图象,是汉字演化孳乳的源头,也是汉字存在的主要方式,还是汉字发展的重要动力。汉字,以图象为基底,是合美学真相与美学方法、美学对象与美学心灵为“一”的统一体。 三、汉字“形”、“声”的审美奥秘 汉字的形声字,则更好地说明了“图象先于声音”。许慎云:“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在中国文字的创制上,形声法很早就成熟并且成为造字法的主流。这种方法,似乎天生就特别能满足我们华夏民族的思维习惯,特别能适应我们华夏民族的表达需要,简直有契若合符之利。非但如此,而且它能产得十分高效,所以考察汉字的整体“结构”,形声字很久以前就成为大宗(裘锡圭),无论在传统的六书体系中,还是在当代的“三书”范畴中,莫不皆然。形声之法,如此有效,其故安在呢?我们以为,这必定与它“自在”的某种“优越性”有关。简单推想起来,似乎可粗约而为二端: 一、“以事为名”。所谓的“事”,无疑指的是事物的类别属性,“名”,应该就是在字形中用以指明事物类别属性的形符。合起来理解,就是:用简单然而明晰的基本分类方法,概括“自我”对“外物”(事物)的初步判断和基本认识。很明显,形声的方法,利用和丰富继承了“象形”法的优长。而特别值得强调的是,这个规定事物属性的形符,依然顽固地秉承其古老的本原特性,而决不愿意抛弃象形这一更接近感性的、直觉的原始依据。 二、“取譬相成”。“譬”,即比方、比喻,也就是用“乙”事物去比方“甲”事物,使得“甲”的含义得以显明。这是大家熟知的常用义,毋庸多谈。不过,许慎定义里头的所谓“譬”,是有其特定意思的。其所指乃是用以规定具体字义的那个声音,作为符号,它在字形的层面上,就是“声符”。“声符”这个字形构件构成要素,表面上看只是一个可闻不可见的声音(读音),但是,若稍加深究,则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回溯汉字文字学的历史,不难发现,古代学者早就注意到很多声符具有表明字义的特性,并且也早就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讨,“右文说”就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学说。声符之为物,惟其具有了独特而确实的意义,它才在造字之际被广泛地实用。甚而至于,平常见到的生造字,几乎总是形声字。这一点,很容易从最近较为流行的汉字听写比赛活动中得到证实。我们曾经观察了同类而不同级别的比赛,注意到如下事实:每当参赛的选手在听清楚读音而不能正确书写时候,他们往往会不约而同地用“创造”出一个“有模有样”的形声字。形声的方法,简直是他们不用思索的天然、必然选择。这个有趣的现象,似乎很值得我们深思。 所谓声符表义,意谓:有不少形声字中的声符,非但(在整体上)规定了用以构成的那个字的读音,而且具体限定了那个字的意义指向。我们可以用以下这些典型例子来作简单的分析说明。以“戋”为例。戋,有小、少等义。《易·贲》:“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朱熹《本义》:“戋戋,浅小之意。”[10]又指浅狭。清姚鼐《述怀》诗之一:“摽举文句间,所守何戋戋。”以“戋”为声符的形声字,每有浅小、浅狭或与此有关的含义。浅,水之小也;贱,贝之小也(贝,货贝。货贝小,则价值低廉);钱(jiǎn),铲之小者;似乎也无妨理解为“金之小者”。(以其小,可用为财帛,故货币成为“钱”,“五铢钱”、“半两钱”之类是也);践,物之卑贱,得以足蹴踏之,所以可以说“践”。很明显,上述几个以“戋”为声符的形声字,非但声音读作“戋”而已,而必定都与“戋”的基本意义相关。这无疑是“取譬相成”的极好注脚。 我们觉得,尤其值得单独探讨的,正是“取譬相成”这个“譬”字。又比如以“辟”为声符的一些字。臂,膀子,位于身体躯干旁边的肢体;壁,墙壁,位于堂室旁侧的建筑构件;僻,离开中央的所在、违背正道的言行特征;避,让开某个对象而退居边侧的;譬,拿彼事物(“乙”)来比喻需要解说的此事物(“甲”)。不难发现,这几个形声字,其字义都带有喻示“旁边”、“侧面”含意的成分或者特性。可以说,“戋”也好,“辟”也好,都顽固地“像”着某种“意”的。 需要说明的是,就目前的认知看,“辟”这个字的本义“君主”,没有反映在这些形声字中。很显然,它是以某个别的身份(假借?)被用为声符的。所谓“取譬”,带着譬喻的思维方式,是一种艺术思维,具有审美特质。首先,“取譬相成”之“譬”,其本身就带着“譬”的性质。恰如西方学者谈语言中的比喻,以为,语言中比喻普遍存在,最终发现比喻本身就是比喻。汉字“譬”则同样说明了“譬”本身的“譬”性。其次,汉字“譬”在构造形声字的过程中,以“取譬”的方式,令“形”与“声”两个符号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而深刻的关系,这种关系自然是可以分析的,却不可以简单思维对待,这是一种审美的微妙。再次,这种“取譬”,在声音层面上,也有着微妙的关系。这种关系,往往不是直接的,而是有着精微的差别,细思这种差别,对汉字的审美特性当可有更深刻的认识。 形声字当然有先有声音后有造字的情形。可是,造字的材料不是简单如字母的声音符号,而是“先在”的“象”形、意符号。“中国字认半边,不会错上天”。不会“错上天”,说明了形声字的“规律”性;可是往往会“错上天”,就在于声符的并不确定,说明“象”还是重要的识别标志。而假借字,也从一个特别的方向上说明着汉字以“象”为核心的特点:“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依声托事”,假借声音想象“事”,即从声音想象形象。还是以“象”立意,把声音“换算”为形象。 要之,汉字以图象为本,图象先于声音的特质,正说明了汉字作为符号的存在方式。审美作为汉字能指的重要特性,对中国语言和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都有深刻影响。从这个角度审视汉字、汉语、汉人、汉文化,可有更深的认识。 参考文献 [1]陈寅恪:《致沈兼士书》,《书信集》三联书店年版,第页; [2]该书有两种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版,魏常海译;三联书店版,杨若薇译; [3]《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年第1期; [4][5][7][8][9]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55、75、75-78、79、77页; [6]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年版,第页; [10]朱熹正是“右文说”的有力宣扬者,他的意见是对的。有意思的是,作为书面语,“戋戋”的这个词义一直被沿用到了现代。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小官人》:“戋戋微物,想太史亦当无所用,不如即赐小人。”叶圣陶《城中·前途》:“年来生计所需,继长增高,弟戋戋所入,不足以勉力追随,时有竭蹶之虞。” 注:论文原载《江苏社会科学》年第5期欢迎大家转发、评论!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yanzizhanga.com/yzzgx/8006.html
- 上一篇文章: 广州大学凶杀案主角谢冬青简历妻子和罗交晚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