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的女儿
中科欢庆中秋 http://m-mip.39.net/news/mipso_8228453.html 克莱尔?吉根 年生于爱尔兰威克洛郡乡间,年开始创作短篇小说,年出版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南极》,仅在爱尔兰就发行了2.5万册。《南极》以简洁、冷峻的笔调描写了爱尔兰许多普通人之间的情感、日常生活戏剧冲突,深受评论界好评,被称为具有雷蒙德?卡佛、威廉?特雷弗等短篇小说大师作品的神韵,为她赢得年度鲁尼爱尔兰文学奖,《洛杉矶时报》年度图书奖。8年后的年,吉根出版第二部短篇小说集《走在蓝色的田野上》,获边山短篇小说奖,之后出版了中篇小说《寄养》,她以仅有的三部作品,跻身世界一流作家之列。 护林员狄甘,不是那种能记住孩子生日的男人,特别是最小的那个,长得跟她母亲诡异地相像。即使脑海里偶尔闪过对女儿的疑虑,他也不会往深里想,说句实在话,狄甘没有多少时间想事情。在阿格勒,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还要挤牛奶,还抵押贷款。狄甘的有些辛苦是他自找的。父亲过世时,把田产留给了几个儿子,狄甘当时还不到三十岁,他把田地抵押出去,借钱把遗产都买了过来。几个兄弟有别的志向,拿到钱很高兴,到都柏林去开创他们的生活了。银行把地契拿走前的那天夜里,狄甘在朝南的美丽牧场上漫步。把这里抵押出去让他很伤心,但他想不出别的办法,他买了一群黑白花奶牛,给农场周围安了电栅栏,还建了挤奶场。不久之后,他开车到克顿湾去找一个老婆。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他在塔拉舞厅发现了玛莎·盾恩。狄甘穿着蓝色条纹西服,胡子修得整整齐齐,坐在那里注视着这个大屁股的女人,被一个陌生人搂着,夸张地转出一个个弧形。她的皮肤像盘子一样光滑,他们旋转时,她散发的气味使他想起着了火的金雀花。乐队演奏最后一支曲子时,狄甘问她是不是愿意再跟他见面。“啊,不。”她说。“不?”狄甘说,“为什么?”“我不想这样。“明白了。”狄甘说。其实狄甘并不明白,就为了这个简单的原因,他坚持不懈。第二个星期天,他又去了克顿,发现玛莎在旅馆里独自吃饭。他问也不问就坐了下来,陪着她吃。她吃的时候,他巧妙地引导话题,从天气不错,到报纸的头条标题,最后终于绕到了阿格勒。他描述他的农庄时,开始想象她在那里往甘蓝上抹黄油,给他补裤子,把他的衬衫挂在绳子上晾干。几个月过去了,他们继续见面,实际上是出于一种习惯。狄甘总是带她出去吃晚饭、跳舞,只要她提出想要什么,他就慷慨买单。有时,他们散步到海边。沙滩上,海鸣的脚印持续了一段就消失了。狄甘不喜欢沙子踩在脚下的感觉,但玛莎的脚步很轻松,褐色的眼睛目光平静。她满足地走着,时不时地弯腰去拣贝壳。玛莎是那种对自己的身体很满意,但不喜言辞的人。狄甘把她的沉默当成矜持,一年的求爱结束之前,他提出求婚。“你认为你会嫁给我吗?这个问题提出来时,玛莎迟疑了。狄甘背对游乐场站着。他身后那么多的灯光,玛莎几乎看不清他的模样。她只能看见老虎机和一排排的角币,每过一阵,就会来一个小井喷,让某人赢上一笔。一辆面包车里,一个孩子伸手想够棉花糖。游客越来越少了,夏天即将结束。玛莎的的本能叫她拒绝,但是她已经三十岁了,如果拒绝,也许就再也不会有人向她提出这个问题。她对狄甘没有把握,但别人从没有提出要娶她,所以玛莎按照自己的逻辑,认为维克多·狄甘肯定是爱她的,便接受了他的求婚。在之后的许多年里,狄甘只认定他是爱她的,认定他表示出了他的爱。第二年春天,当小鸟寻找理想的树枝,番红花从草丛里探出脑袋时,他们结婚了。玛莎搬进了狄甘详细描述过的家中,却发现阿格勒只是几间昏暗的、杂乱无章、无人居住的屋子,里面的家具东倒西歪。肮脏的尼龙窗帘粘在窗玻璃上。木地板上没铺地毯,天花板里都是蛀虫,不过玛莎不善理家,所以也并没往心里去。她很晚起床,在门口的台阶上喝茶,然后就像收拾箱子一样,胡乱地弄出一锅大杂烩。狄甘干完活回到家,指望她做出一桌热乎乎的饭菜,却经常发现家里锅冷灶清。他便弯下身子,找到那个装着烤土豆的大搪瓷盘,还有在炉子里已经变干的两个鸡蛋。玛莎更喜欢穿着高简靴在外面给洋葱播种,或砍除小路上的荨麻。护林员把他在树林里找到的幼苗带给她,有枫树和七叶树,她就把它们插在农庄上篱笆缺损的地方。她还买了二十多只罗得岛小红母鸡和一只公鸡给自己做伴。有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站在谷仓里,看着鸡们啄谷粒,觉得很快乐,随即才发现自己并不快乐。不到一年过去,婚姻生活的无趣让她觉得痛苦:铺床,拉帘,关窗帘,一切都那么无趣。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比单身的时候还要孤独。阿格勒这儿没有什么东西能给她带来乐趣。每个星期她骑车到村子里去,但是帕克利奇只有一家邮局,还有一家酒吧兼杂货店,店老板特别爱打听闲事。“维克多好吗?他可是个大好人,干活一把好手。在他脚底下草都长不出来。”“你肯定喜欢在那里生活,是不是?那可是一座漂亮的农庄。”“他是在哪儿把你找到的?在克顿吗?他很辛苦才把你追到手,是不是?”一个星期四,她正要骑车出去买东西,一个陌生人开着拖车出现了。一个高大精瘦的男人,留着浓密的八字胡。他把车停在她家院子里,大步走向房门。“你对玫瑰有兴趣吗?”陌生人的拖车里,有各种各样的植物:玫瑰,枫树,维多利亚李树,覆盆子。当时是四月底。她说现在栽种已经晚了,但小贩说他知道,不会强迫她买的。她问玫瑰要多少钱,小贩说的价似乎很公道。他们一边喝茶,一边谈论蔬菜,谈论拔土豆的时候多么神奇,因为你永远猜不到会拔出什么。小贩走后,她用铲子把鸡粪收在一起,把玫瑰花整整齐齐地栽在房门两边,日后她可以让它们顺着窗户往上爬。狄甘回到家,她把事情告诉了他。“你花我的钱买了玫瑰?”“你的钱?“我娶了个怎样的蠢货啊?“我是蠢货?”“不然还是什么?“我觉得我嫁给你才是愚蠢。”“是吗?”狄甘一把抓住自己的胡子尖,似乎想把它连根拔掉。“苦日子还没有结束呢。你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干也就罢了。你没往这个家里挣过一分钱。我整天辛辛苦苦,回来光吃干巴巴的土豆是不够的。“你看上去并没遭罪。”这倒是的:狄甘体重增加,像已婚男人那样发福了。“即便那样,也不是你的功劳。”狄甘说完,就去给牛挤奶了。那年夏天,她的玫瑰花开得红艳艳的,可是没等大风把它们的脑袋吹落,玛莎就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丈夫把她娶回家后就很少跟她说话了,家里空荡荡的,她自己没有收入。她嫁给了一个她不爱的男人。她曾经希望过什么呢?她曾经希望,他们的感情会逐渐加深,产生爱情。现在,她多么渴望和另一个人亲密无间,渴望一种超越误解的对话。她考虑先去找份工作,可是已经晚了:一个孩子快要出生了。玛莎养育孩子的方式很宽松,最多只用木勺子吓唬他们一下。第一个孩子抱在怀里时,她的笑声像一只野鸡冲出灌木丛。那个声音尖厉的小男孩渐渐长高了,但是他们很快发现他根本不是干农活的料。男孩子只要一坐在一头母牛身下,母牛的奶就缩回到犄角里去了。他偶尔去看望都柏林的几个叔叔,对他们很是崇拜,但要让他帮忙干点活儿别提多费劲了。他只要一逮着机会就会远走高飞。第二个孩子是个傻子:一个漂亮的、脸色苍白的男孩,一双绿眼睛在浓密的深褐色头发间朝外瞪着。他没有上学,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且有一个令人恐惧的特点:爱说真话。真正有头脑的是女儿,小姑娘游刃有余地度过童年,就好像童年是一条温暖的水流,她可以轻松地趟过。校车还没有开到小路上,她就做完了家庭作业。她不肯吃肉,对动物很有办法。别人都不敢接近那头公牛,她却能走过去,抓住牛鼻子上的环圈。她特别喜欢她的那个愚钝的哥哥。她总是敦促哥哥去做别人根本不相信他能做到的事情。她教他怎么打绳结和甩鱼钩,怎么擦火柴,怎么写自己的名字。邻居们很少到农庄来,但一旦来了,玛莎就会给他们讲故事,实际上玛莎非常擅长讲故事,在那些难得的夜晚,邻居们看见她从空气中摘下什么东西,在他们面前打开。他们离开的时候,记住的不是那座总令他们称赞的漂亮的老房子,不是那个拥有产业的神色忧愁的男人,也不是那群陌生的未成年的孩子,而是那个深褐色头发的女人,随着夜晚深入,她的头发会松散下来,那双苍白的手摘下那些匪夷所思的故事,如同摘下青涩的李子,让它们在她的壁炉前成熟。听完这些故事,邻居们有时吓得不敢出门走夜路,狄甘不得不把他们一直送到路上。这样的夜晚之后,狄甘总是把他的女人弄上床,不仅向她、也向他自己证明,她只属于他一个人。有时,他相信她就是因为这个才把故事讲好的。可是在这个家里,就像在任何家里一样,星期一总要到来。不管黎明是鲜红色还是湿漉漉的铅灰色,狄甘总要起床,把赤裸的脚踩在冰冷的地板上,穿好衣服。他经常感到四肢僵硬,但他毫无怨言,照常挤奶,吃早饭,出去工作。他整天工作,有时干到很晚。晚上,他困得眼皮都要合上了,家里还有母牛要照料,他开车走在山路上,看到窗户里的灯光,烟囱里的炊烟,知道自己的辛苦并不是毫无意义,就觉得心里有了安慰。在他退休前,银行会把地契还给他,那时候阿格勒就终于属于他了。虽然房子在山谷里,虽然墙壁比硬纸板厚不了多少,但是没关系。现在父母过世,兄弟们都走了,狄甘变得多愁善感。他记得的不是母亲在他小时候总躺在床上,窗帘紧闭,也不是父亲拿出皮鞭,说再也不许他淘气,而是一些点滴的小事,简单的事实。阿格勒那条小路上的那排橡树是他曾祖父种的。不管他的孩子荡得多高多猛,那些树枝都不会折断。私下里,他知道农庄给他的满足感,是他的妻子和孩子永远不会给他的。狄甘已经人到中年。这个年龄,有人认为生活大势已去,下半辈子不过是走下坡路,没有什么选择余地了,但狄甘不是这样。对他来说,退休是他承担的所有风险的回报。等他拿到养老金时,孩子们就长大了。他想象着住在阿格勒,养头短角奶牛。他在适当的时候起床,挑拣石头,修果园的围墙。他会拿着铲子出去,在地里再种几棵橡树。他已经感觉到干燥的石头和橡树的蓝色树荫。大儿子会结婚,生孩子,传宗接代。但是与此同时,在他早早退休、过上他渴望的惬意生活之前,他还有孩子要抚养,有账单要付,有几年的苦力活要干。一个下雨天,狄甘在库拉廷那边给一行绿枞树剪枝,脚下突然绊到一条猎狗。猎狗躲在树丛下过夜,正梦见几匹马在沼泽地里追它,就被护林员惊醒了。面前赫然出现个陌生人,猎狗茫然四顾,接着便想起了昨天的情景。奥堂内尔开枪打它,但是奥堂内尔的枪法赶不上他的怒气。事情其实很简单:一个蹩脚的猎手把气撒在猎狗身上。此刻,这个胡子拉碴的陌生人站在它面前,身上一股松香味儿和牛奶味儿,拿出抹了黄油的面包给它吃。猎狗吃着,让陌生人抚摸它。狄甘这么做的时候,知道他有一天——如果没有主人来找——会小赚一笔,因为这条狗很漂亮。波浪状的白金色毛披洒在后背。它的鼻子凉凉的,褐色的眼睛很温顺。傍晚的时候,狄甘用不着哄劝它上车。猎狗自己跳了上来,把爪子搭在仪表板上。夕阳照耀着它的皮毛,风灌进它的耳朵,他们顺着下山的路朝希莱拉和公路驶去。到了阿格勒,狄甘看见烟囱里的炊烟缕缕升上天空,心情像平常一样愉快。他倒并不相信天堂。狄甘不是一个信教的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之外什么也没有。上帝只是一个人为了让别人远离他的妻子和土地而发明出来的一种东西。但他总是去做弥撒。他知道邻居的看法非常重要,不想让别人说他哪个星期天没去教堂。这是秋天了。褐色的橡树叶在院子里打着卷儿飘来飘去。狄甘已经累坏了,就把狗交给了他见到的第一个孩子。那碰巧是最小的孩子,而且那天碰巧是小姑娘的生日。平常父亲连一句温和的话都不对她说,此刻,小姑娘抱住猎狗,心里想着狄甘毕竟还是爱她的。她是一个很有心计的女孩,一半是天真,一半是直觉,她穿着一件黄衣服站在那里,感谢狄甘送她生日礼物。不知为什么,护林员听了她的话,有心碎的感觉。女儿毕竟是个有血有肉的生灵。“没什么,”他说,“你越长越壮实了吧?”“我十二岁了,”她说,“我不踩凳子就能够到衣橱顶了。”“是吗?”“妈妈说我会长得比你高。”“那是肯定的。”玛莎正在给母鸡喂麦粒,听到了这段对话,知道并不是这么回事。维克多?狄甘决不会为孩子的生日掏腰包的。这猎狗准是他从什么地方弄来的——打牌赢来的,或是路上捡的流浪狗。但是看到自己最喜欢的孩子这么开心,她也就没说什么。玛莎还很年轻,还没有忘记快乐。她想起了怀上这孩子的那天。那天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起色,云团悬在毫无生气的二月的天空。她记得早晨的阳光照进了挤奶场,风把阵雨刮进牲口棚,跟狄甘相比,小贩的双手感觉那么陌生而柔软。他从容不迫,躺倒在稻草上,对她说,她眼睛的颜色像潮湿的沙地。从那以后,她经常会想当时男孩子在哪里,因为那天她全部的心思都在担心狄甘会回家。后来狄甘终于回来了,他像平常一样坐下来吃晚饭,问有没有更多吃的。玛莎等待经期来潮,日子过了九天还没有来,她不等了,把邻居们都请来,讲了个故事,知道这个夜晚会怎样结束。那一部分可不容易。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此刻她女儿坐在秋天的地上,仔细端详着猎狗的嘴。“它舌头上有一块黑斑,妈妈。”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奇怪的孩子。玛莎的小女儿给死去的蝴蝶举行葬礼,吃玫瑰花,把小路上的蝌蚪收集起来,放进池塘里去让它们长出腿。“是母的还是公的?”玛莎把猎狗翻转过来。“公的。”“我叫它法官。”“别太喜欢它了。”“为什么?”“唉,如果有人把它要回去呢?”“你在说什么呀,妈妈?”“我也不知道。”玛莎说。她把剩下来的麦粒撒在地上,进屋去把煮好的土豆沥干。狄甘一家吃饭的时候,法官在院子里探索。不用怀疑,这是个很不错的地方。挤奶房的铁皮墙映出了它的影子,空空的鸡窝里有一只迟下的蛋,谷仓里堆满了干草。法官顺着小路往前走,在橡树的树干上高高地撒尿,拉屎,把落叶踢得翻飞。它很想在牛粪里翻滚,这欲望简直无法抵挡,但是这样的人家一般会让狗睡在屋里。它在那里站了很长时间,望着炊烟,考虑自己的处境。奥堂内尔会出来找它的。法官捡起一块泥炭,叼进了屋里。狄甘一家正在默默地吃饭,都注视着它。它把泥炭丢在炉火边的篮子里,没等他们说话,就又出去捡了。它一直把篮子盛满才停下。狄甘一家哈哈大笑。“不是亲眼看见真不敢相信。”狄甘说。“你到底是在哪儿捡到它的?”玛莎说。狄甘看着她,摇了摇头。“捡到它?我是从林产局的一个小伙子手里买的。”女孩给了法官一片生日蛋糕,并把剩下来的土豆加点黄油捣成糊状,在门口的台阶上喂给它吃。他们在院子里挤奶时,玛莎来到外面。这个夜晚清新宜人。天空中已经有几颗星星在眨巴眼睛。她注视着猎狗把碗舔干净。这条狗会伤透女儿的心,她对此确信不疑。她很想把它赶走,这愿望比她最近有过的任何情感都要强烈。明天,等女孩上学的时候,她就把狗弄走。她会把狗带进树林,朝它扔石子,叫它回家去。猎狗舔着嘴唇,眼巴巴地看着玛莎,一副感激的样子。它把爪子搭在玛莎的膝盖上。玛莎看着它,给它的碗里倒满牛奶。那天夜里睡觉前,她找了一块旧的鸭绒垫,在桌子底下铺了一张床,这样就不会有人踩到它的尾巴了。法官躺在它的新床里,仰面朝天,看着桌子底下的抽屉。这户人家不太一样,但是狄甘一找到机会就会把它卖掉。它理解那个女人:她是一只护窝的母狗,一心想保护她的狗崽。最大的那个孩子只顾自己。第二个男孩的气味跟它碰到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类似于豚草,这气味不像动物,倒更像植物,像树根,你可以把东西埋在下面。法官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很警觉,一直尽量抵挡睡意,可是厨房一片黑暗,炉火暖洋洋的,它从没有感觉这么舒服,想保持清醒的愿望很快就消失了。睡着后,它又梦见自己在第二个奶头找奶吃。它母亲曾在提那黑集市上获得猎狗比赛的冠军。母亲总是把它舔得干干净净,带着它在河里游泳,为它是自己的儿子感到骄傲。第二天早晨,睡觉没有规律的傻子第一个起床。法官醒来了,伸伸懒腰,跟着男孩出门走向棚屋。他们把枯枝捡进来,男孩知道法官在期待什么,就尽量想把火点燃。他把树枝放在昨晚留下的灰烬上,朝它们吹气。他吹啊吹,弄得他和法官的脸上都是灰。女孩过来了,她没有笑话哥哥,只是跪下来,用她老师的声音教他应该怎么做。她把星期天的废报纸拧成麻花,把枯树枝架起来,然后擦着火柴。男孩注视着,觉得很神奇。奇异的蓝色火苗越燃越旺,不断变化,突然就腾出了烈焰。其中的某种东西使他感到快乐,感到惊奇。他总是感到惊奇,许多平常的小事,因为每天发生,别人不以为意,他却总能从中看到不同凡响的意义。玛莎下楼来的时候,房门大开,猎狗不见了踪影。前一天夜里,她曾希望它能想办法逃走。门外吹进一股冷风。她把门关上,走进碗碟储藏室去把水壶灌满。没想到,猎狗跟狄甘家最好的瓷杯一起躺在她的水池里,她那两个小的孩子站在那儿给它清洗后背的草屑。玛莎并没有在意,但是女孩看见了她,玛莎就觉得必须骂她几句。“我说过你可以在这里给狗洗澡吗?”“法官的事儿你什么也没说。”“法官,这是它的名字?’“我昨天就这么叫它了。“再也不许在这个池子里给它洗澡了,听见了吗?“它是我的生日礼物。至少爸爸还给我买了一条狗呢,你什么也没给我买。”“你嫉妒吗?”男孩问。“你说什么?"“谁在乎呢?”他说。他曾听一个邻居说过这句话,觉得值得重复一下。“我在乎。”女孩说着,又伸手去接水。玛莎把茶端到外面的院子里,在那里气氛似乎总是稍微轻松些。她看着小路。最近橡树的叶子落得真快啊。她喝着茶,拔出鸡窝的门桩,把门打开。鸡们一阵风似的跑出去,奔向饲料和自由的空气,扬起一片灰尘和红色的鸡毛。她蹲下身,把手伸进窝里掏鸡蛋。她大步进屋去做早饭,隐隐地觉得有点危险。她在早晨经常觉得危险。她希望丈夫和孩子赶紧出去忙碌。她内心某个角落总是渴望独处,独处的时候,她可以让思绪平静,让往事浮现。她注视着鸡蛋在烧热的平底锅里变白、变硬。她一直没法吃鸡蛋。这个早晨,她又一次渴望吃到羊肝或腰子。她一向喜欢这类东西但狄甘不让。邻居们会怎么想?狄甘家从来只吃最好的东西,他可不愿看见妻子站在肉摊前买羊肝。在一个星期二,她穿着围裙站在那里,希望自己嫁的是另一个男人,也许是个都柏林人,他会漫不经心地溜达到肉摊前,购买她想要的任何东西,根本不会在意邻居们怎么想。锅里的鸡蛋嗞嗞作响,她走到外面,扯足了嗓门大喊。她焦虑的声音响彻了整个阿格勒山谷,山谷又把她的喊声送还给她。“我的上帝,”狄甘挤牛奶回来时说,“但愿没有把整个教区的人都给招来。狄甘一家坐下来吃早饭,吃饱后就各自上路。最大的孩子骑车去职业学校。他还有一年毕业,然后就去给住在哈罗德十字衡的泥瓦匠叔叔当学徒。傻子直接走到挤奶场,跪下来开始打理自己的农庄。他已经用枯干的枞树球果围了一个地界,标出自己的产业。今天他要开始建农舍了。这个星期结束前,他就给屋顶铺上茅草。法官陪女孩顺着小路去搭校车。法官回来时,玛莎把煎锅放在厨房的地上,看着它一点点地舔干净。玛莎擦也不擦一下,就把锅挂在了钩子上。让他们都生病吧,她想。她不在乎。总要发生点什么事才好。她把法官带到树林里。阳光明晃晃地照在榛子树上。已经快十点了。玛莎现在不用看钟就能知道时间。蓝色的天空飘着小雨。有些事情她永远弄不明白。为什么冬天的太阳比七月份的白?为什么女孩的父亲从不写信来?她已经等了这么长时间。她摇摇头,嘲笑自己不肯死心的荒唐想法,然后在栗子树下乘了会儿凉。法官庆幸自己不会说话。它始终不明白人类为什么忍不住要互相交谈:人们一开口,总是说一些毫无意义的话,对他们的生活很少有任何帮助。话语使他们悲哀。为什么不能停止说话,互相拥抱呢?女人哭了起来。法官舔她的手。她手指上沾着油渍和黄油。在这污渍下面,她的气味跟她丈夫不一样。法官把她的手舔干净,玛莎想要把它赶走的愿望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愿望属于昨天,已经变成了另一件她永远没有能力去做的事情。回到家,她在小臂上抹了肥皂,剃干净汗毛,剪了脚趾甲,把头发梳整齐,蘸上水,在后脑勺上盘成个发髻,就好像她要去什么地方似的。然后,她发现自已骑在自行车上,冒雨拼命朝卡纽蹬去。在达西服装店,她买了挂在架子上的一件品蓝色无袖女衬衫,扣子看上去像一粒粒珍珠。为什么要买,她不知道。这衣服在阿格勒派不上用场。她要是穿着它去参加星期天的弥撒,另一个农夫的妻子就会在肉摊前走上来,告诉她这件衣服是在哪儿买的。她回到家,换上旧衣服,出去清点她的母鸡。吉米·戴维斯丢了三只小羊,她最近感到很不安。“咕咕咕!咕咕咕!”她敲着木桶喊。听到喊声,鸡们从栅栏外钻过来,像往常一样将信将疑。她按着名字清点它们,松了口气。然后她跪下来,拔去花圃里的杂草。这时候所有的花都凋谢了,但早晨还没有降霜。扫帚的影子映在第二个花圃里。已经快三点了。孩子们很快就会到家,饥肠辘辘,问有什么可吃的。她把火重新生起来的时候,法官进来,用爪子挠她的腿,尾巴摆来摆去。它挠了几次,玛莎才意识到它嘴里有东西。玛莎蹲下来,摊开手掌。法官把什么东西吐在了她掌心里。她的手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但她还是又看了一眼。一个鸡蛋,壳上一道裂缝也没有。玛莎笑了起来。“你可真是条了不起的狗。玛莎从锅里倒牛奶给它喝,说女孩很快就要回家了。她们顺着小路去接她。女孩从校车下来,告诉她们,她在数学课上解决了一个词语问题,克里斯提那·哥伦布很久以前发现地球是圆的。她说要让爱尔兰总理娶她为妻,接着又改变主意,说不准备嫁人了,要去当船长。她看见自己顶着风暴站在甲板上,狂风吹走了她杯子里的红色柠檬汁。回到家,傻子进展顺利。他在挤奶场里种了晚熟的褐色纸橡树,给他的农含提供树荫。男孩喜欢独自待着,并不介意有时候别人把他遗忘。大儿子从职业学校回来,身上一股烟味。玛莎叫他去刷牙,又把晚饭端上桌子。然后她上楼来。她要考虑些事情。她脑子里的想法并不是新的。她从衣柜里拿出结婚时穿的衣服,拆开接缝,看着她的私房钱。她不用数。她知道有多少钱。她已经攒了五百零七镑,大都是从饭桌上克扣下来的家用钱。现在已经不存在如果和为什么的问题。必须决定的是,她到底什么时候离开。狄甘回家比平常院。“你没法看住那个新来的人。如果没人盯着,他三点钟就走了。”他吃了放在他面前的东西,起身出门挤奶。那些母牛已经挤在牛圈门口大声叫唤了。那天夜里他很早就上床了。他的腿走陡峭的山路走得酸痛,双脚冰冷,可是没等翻一个身就睡着了。他梦见自己站在橡树下面,一阵风吹过山谷。风势很猛,突如其来——不知是一股什么邪风,令狄甘害怕,令橡树战栗。树叶开始飘落。一切都不对劲儿,可是狄甘低头一看,却发现脚边都是二十镑的钞票。梦快要结束的时候,他就像个孩子样想把钞票都抓住,却怎么也抓不住。最后,他不得不弄来一辆独轮手推车。他把车子装得满满的,一直朝卡纽推去。他推车走在路上,邻居们都出来瞪着眼睛看。他们眼里的嫉妒是毫无疑问的。几张钞票从手推车里飘出来,但是没关系:他的钱已经多得用不完了。醒来后,他起床走到窗口,望着外面的橡树。它们一如既往地矗立在黑暗中。狄甘挠挠胡子,回味他的梦境。做梦变成了与跟人交谈最接近的事。他看着玛莎。妻子还在熟睡,白色的胸脯贴者博薄的棉布睡衣。他很想把她叫醒,立刻跟她说自己的梦。有时候,他很想带她离开这个地方,把自己脑子里的想法告诉她,然后一切重新开始。在这个温和的冬季,圣诞节到了。到处都是霜花,鸟儿茫然失措。法官的皮毛光洁无瑕时,它跟女孩几乎形影不离了。狄甘的脾气见长,因为他每天加班加点地工作,还发现有小偷在偷圣诞树。林务局给了他一笔奖金,他全用来更换家里的天花板了。放假的时候,他整天忙着量啊、锯啊,然后是敲敲打打、上油漆。刷完最后一道漆,他把玛莎带到五金商店,让她挑选厨房里的壁纸。她挑了几卷忍冬图案的,那花色华而不实,又很难搭配。那个圣诞节,邻居们到家里来,评论说他们每次来房子都有新变化。“唉,老房子可难伺候了,”狄甘反驳说,“你把一辈子都花在上面,也看不出有什么改进。”但是他双手捧着黑啤酒,心里是高兴的。“看得出来,你身后有个好女人,”他们说,“一个家怎么样全看女人。”“那倒是的。玛莎不说话。她面带微笑,喝了两大杯威土忌,不管大家怎么怂恿,都不肯讲故事。女孩得到的圣诞礼物是一盘阿巴合唱团的录音带,她听了两遍,就牢记住了。她最喜欢的歌是《滑铁卢》。圣诞老人从烟囱爬下来,给二儿子留了一辆二手自行车。傻子希望自己的农庄上有机器——比如把耙早麦的耙子,或一台收制机,因为他的甜菜已经可以送加工厂了。有时候他盼望下雨。他用自行车轮胎做的甜菜叶子看上去干巴巴的,而且不见长高。大儿子到都柏林去过节。狄甘给了他一点钱,好让他在叔叔面前拾起头来。大儿子的心思都在城里,狄甘觉得这没关系,他在遗嘱里把农庄留给了他,知道总有一天阿格勒会把儿子召回来的。狄甘送给妻子一个针线篮,玛莎用卖鸡蛋的钱给丈夫买了一双克拉克牌的格子呢拖鞋。圣诞节的第二天夜里,一只狐狸进了院子。法官闻到了它的气味,没等它靠近鸡窝,就捕捉到风从门缝底下带进来的那股恶臭。法官从床上起来,但是门闩着。它跑到楼上,扯下女孩床上的被子。女孩起来看了一眼它的样子,赶紧跑去把母亲叫醒。玛莎听见鸡窝里有动静,立刻摇醒狄甘。狄甘穿着睡衣下来,给枪里装上子弹。猎狗更加兴奋了,它本来不知道狄甘还有一杆枪。他们一齐冲到院子里。一轮白色的月亮在空中旋转,透过云层洒下清辉。法官的舌头像抹了芥末一样火辣辣的,然而他们来得太晚了:鸡窝的门开了一条缝,狐狸已经跑了。它咬死两只母鸡,又叼走了一只。小鸡仔们惊慌失措。它们在混乱中不停地寻找,可是看见的每一个翅膀都不是妈妈的。法官看着狄甘,而狄甘只是朝天空放了几枪——好像这就能把狐狸怎么样似的。第二天早晨,护林员出门准备拔鸡毛。他拍头看着横梁,上面挂的死鸡已经不见了,只剩下来半截绳子。玛莎正在把死鸡理在园子里。她的眼睛都哭红了。“太浪费了。”狄甘说着,摇了摇头。“我们除非穷得叮当响了才能吃萨利和费思。你把它们挖出来自己吃吧。我去做酱。”“我们结婚这么久,你从没做过酱。”“你知道吗,维克多.狄甘,你也没做过。”圣诞节和新年之间的一个个夜晚很漫长。傻子用天花板的边角斗,给他的农庄搭了几个干草棚,在里面钻来钻去。女孩写下新年计划,并带着二哥哥的那份惊奇,读了大哥哥新发的生物书里的“生殖”一章。阿格勒弥漫着一股油漆味,钞票拮据。狄甘感到不安。他总是做同一个梦:每天夜里他把手伸进口袋,发现钱夹里鼓鼓囊的钞票,他这辈子挣的所有的钱,都被剪成了两半。任他说破了天,店老板和和银行职员都不肯相信这些半张的钞票是真钱。最后,所有的邻居弓都站在那里哈大笑,说这下农庄可不会再有任何改进了。他还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在某个蓝色的夜晚回家,心中焦虑不安,因为烟囱里且没有炊烟。他走进家门,家里空荡荡的。有一张纸条让他难过了一会儿,但悲哀并不长久,最后他又变成了一个年轻人,跪在地上生火。从这个梦里醒来,他为了表示亲密,把梦告诉了妻子。玛莎仍然半梦半醒,说了一句,“我为什么要离开你?“就翻过身去了。狄甘直起身子。这话说得多么奇怪。他从没想过玛莎会离开也,从没想过她脑子里会闪过这样的念头。这个夜晚农舍本身也显得很异样。经过这么多年,玛莎的玫瑰花爬满了外墙,风一吹,就轻轻地拍打玻璃窗。楼梯上,有一道绿色的影子在微微颤抖,像水样。他下楼感觉有点冷,想找点东西喝喝。总有一天,这一切都会结束的。他会取回地契,买一个金属匣子,把地契埋在橡树底下。不用再为阿格勒担心,他的未来将是一只摊开的手掌。玛莎,他孩子的母亲,将会过得很幸福。他们会去旅馆过夜,买崭新的衣服。他们会到爱尔兰西部去旅行。玛莎早饭将会吃到羊肝和洋葱。他们会再次在温暖的海滩散步,狄甘不会在乎沙子钻进他的脚底。他端着酒来到客厅。猎狗躺在壁炉前的毯子上,吸收着剩余的一点热量。狄甘一直没有找到买主。猎狗穿着一件红色天鹅绒上衣,这是玛莎为了让女孩高兴,在圣诞节期间缝制的。妻子在衣服的腹部缝了一条拉链,还给袖子镶了边。狄甘摇摇头。共同生活了这么多年,她最多只给他的裤子缝过补丁。狄甘打开账簿,看着那些账单。课本的价钱贵得离谱。冰柜里的恒温器必须换了。房屋保险必须更新,不过那个可以再等等,他还有那辆车要交税。他算出收入和支出的总数,靠在椅背上,从牙缝往里吸了口气。这个春天日子不好过,但他会小心渡过难关,他一向都是这么做的。这一点邻居们无话可说,他们不能说维克多狄甘没能力养家糊口。这个男人的脑海里从没出现过偷懒的念头。要多付五十九磅。他做着心算。五乘十二等于六十。差不多要花五年,不过,反正日子也得过,不是吗?狄甘又看看那些数字,叹口气。一直躺在自己的干草棚里的男孩,这会儿探出头来。“是钱吗,爸爸?”“什么?’“妈妈说你心里只有钱。”“是吗?“是的。她还说你可以把自己的屁股缝在裤子里。你干吗要把屁股缝在裤子里呢?”“你说话小心点。”狄甘说,但他还是笑了。这个男孩像生活中许多别的事情一样令人失望。他站起身,拉开窗帘。天空看上去很清朗,月亮变化不定。今年的冬青树结了红红的果子。他预感到年景不好,把窗帘又拉上了。餐具柜上放着女孩的新习字簿,封面上整整齐齐地写着孩子的名字。维克多利亚·狄甘。孩子的名字让他感到骄傲:跟他自己的名字那么相似。他后背上掠过一丝寒意。他努力让自己什么也不想,却想起了玛莎的话:“我不会离开你的。”随着账单、校服和妻子没有说出口的离家的欲望,新的年开始了。一场流感袭来,玛莎刚刚痊愈,新一轮流感又使她病倒,离家的念头便淡了。法官形影不离地跟着女孩。一天夜里,女孩洗澡没有闩门。猎狗用两条后腿站起来,在浴缸边上探头张望,嗅了嗅洗澡水。气味有点奇怪,但是很温暖。没等女孩明白是怎么回事,法官就钻到她身边去了。一月,都柏林的商店大做广告。玛莎乘公共汽车去了奧康内尔,但没有逛店铺。她走过克莱里,又穿过利菲,最后来到道里尔街的电影院,嘴里嚼着硬糖,一边掉眼泪,一边看着银幕上一个爱尔兰女孩去美国的悲剧。她带着大儿子和棒棒糖回来,离家的念头幻灭了。她能去哪儿呢?她怎么能挣到钱呢?她想起了那句话,“熟人总比生人强”,她的情绪变得很不稳定。狄甘以为她正在闹更年期,就什么也没说。他变得有点害怕妻子,为了感受到一点温存,他经常让女儿坐在他的膝头。“宝贝,”他这样叫她,“我的小宝贝。”一个星期五的傍晚,狄甘感到生活的压力,心情低落,开车到邻居家去玩四十五点。他以为跟邻居们一起玩玩牌能使自己高兴起来,可是到了那里,却不能集中思想。五盘之后,他输掉了平常一个晚上能翻倍的钱,便起身离开。邻居们一个劲儿地挽留他,但界狄甘坚持要走,并跟大家道了晚安。他钻进汽车时,一个陌生人把牌贴在胸口,朝他走来。“我听说你有一条狗要卖。”“狗?”狄甘说。“是啊,”陌生人说,“一条猎狗。它还在你那儿吗?”“还在。”狄甘吃了一惊,但很快恢复了平静。“我是去年九月买的,但没什么时间打猎,它派不上用场真是太可惜了。”狄甘继续描述条猎狗。他开始轻松自如地谈到野鸡,谈到他的狗怎样把它们轰起来,野鸡的味道多么美妙,比你在饭店里能找到的任何东西都好吃。他谈到装满泥炭的篮子,谈到自从那条狗来家后,那篮子就直没有空过。他一提到泥炭,那男人就笑了,但狄甘没有注意到,因为他想起了过生日的女孩,还有她和猎狗如今在一起洗澡的情景。但是现在打退堂鼓已经来不及了。“你想要多少钱?”“五十镑。”狄甘说。这个价钱很离谱——能得到一半就算交好运了——但那男人并没退缩。“如果它真像你说的那样,我倒是很感兴趣。我什么时候能见到它?”狄甘迟疑着。“让我想想——”“现在怎么样?“现在?”“是啊,我想可以吧?”“好的。那我跟着你走吧。”那天夜里,奥堂内尔还没迈进家门,法官就认出了他。奧堂内尔总是先迈那只坏脚,跨门槛时那只脚总是犹豫不决。如果法官心里还存有半点疑虑,一闻到猎人的气味,那股青贮饲料和他用来固定头发的油膏混合的气味,这疑虑便彻底消失了。狄甘先进屋来。法官一跃而起,天鹅绒上衣在扶手椅的角上扯破了。“哟,你还穿上自己的衣服了。”奥堂内尔说着,开始放声大笑。狄甘有点尴尬,也跟着笑了起来。“是孩子给它穿上的。”法官拼命想逃跑,但是厨房的每扇门都关着,两个男人迟早都会抓住它,他们不顾它的呜咽,把它塞进了奥堂内尔汽车的后备厢里。“好了。”狄甘说。他拼命忍着才没有伸出手去。“你买了它不会后悔的。”“买它?”奥堂内尔说,“你什么时候听说自己的狗还要买?”狄甘注视着汽车尾灯在小路上远去,尽量不去想女孩穿着那件黄衣服,向他表示感谢的样子。他尽量不去想她坐在他膝头的情景。他告诉自己这不算什么,他也是没有办法。他转身进屋时,头顶上方似乎有动静。他拾起头,玛莎穿着睡衣站在他们卧室的窗口。她举起了手,狄甘觉得惊讶,也把手举了起来。没准儿她也巴不得把狗弄走呢。就在他站在那里注视的当儿,妻子的手捏成了拳头,那拳头还在摇晃。这么看来,一切都摊在明处了。不用说,第二天早晨,女孩奇怪法官怎么没有叫醒她。“法官呢?”她下楼的时候说。她看着父母。狄甘坐在桌首,用力把硬邦邦的黄油抹进一片白面包。母亲把一一杯黑茶举到唇边,透过热气看着自己的丈夫。“问你父亲。”玛莎说。“爸爸,它在哪儿?”女孩的声音哽咽了。狄甘咳嗽了一声。“一个人来找它。”“什么人?”“它的主人。它的主人来找它了。”“你在说什么呀?它的主人?我才是它的主人。你把它给了我。”“实际上,”狄甘说,“我没有。我在树林里看见它,把它带回了家,就是这样。”“可是法官是我的!是你给我的。”她跑到外面,叫着法官的名字。她找遍了整个农庄,和所有她们藏猫猫的地方:法官埋骨头的“小窝窝”,干草棚里的秘密城道,野鸡睡觉的榛树丛后面的小树林。她找啊找啊,最后终于明白法官已经走了,她的想法也因此而改变。原来,父亲从来没爱过她。她决定逃走,但发现她连学校都去不了。她吃得跟一只麻雀样少。一个星期过去了,她不再说话。每天晚上她都骑车出去,叫着法官的名字:“法官!法官!”声音传遍了整个教区。“法官!”狄甘知道女孩有点疯狂了,但女孩会挺过去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除此之外,阿格勒基本上还是老样子:母牛到门口来等着挤奶,牛奶装进奶罐被收走。玛莎的母鸡在啄谷粒,夜里钻回窝里,下蛋。一大早把锅拿下来,再挂回到钩子上,然后再拿下来。两个男孩一如既往地为某件东西属于自己而争吵不休。有时,狄甘带着细颈瓶和三明治坐在林子里,为猎狗的事感到后悔,但大部分时间他不往心里去。最让他烦恼的是这件事的后果,而不是起源,妻子现在不跟他说话,也不再睡在他身边了。有时,玛莎仿佛看见自己那天早晨在树林里,朝法官扔石头。法官夹着尾巴逃跑。它频频回头,她感到愧疚,但知道自己做的事是对的。构成她生活主要内容的,都是些从未发生过的事。她把奶酪放在面包上烤,但女孩不肯吃。玛莎坐在她的床上,想说服她再养一条狗,一条属于女孩自己的小狗,一条她可以爱的狗。“我们可以在报上找找。希莱拉外有一窝狗崽要卖。是吉姆·穆林斯的。你会爱上一条——”“你知道什么是爱?这戳到了她的痛处。“我知道什么是爱。”玛莎强调说。“你连爸爸都不爱。你关心的只是钱。”一天晚上,狄甘翻山越岭地回来时,发现家里的炊烟比平时浓。狄甘看见了。他隐约就有了点怀疑。院子里停了十一辆车。每一辆他都认出来了。他从没见过一个晚上来这么多邻居,而且来得这么早。戴维德来了,里德蒙也来了。还有达菲夫人,外号是“先锋晚报”。那辆栗色掀背式汽车则属于神父大人。狄甘跨过门槛,看见一堆熊熊的旺火,用一阵阵的热浪烘烤着厨房的地板。狄甘穿着旧衣服觉得不堪一击,跟大家道了晚安,把帽子脱掉了。“啊,男主人回来了!“谁也比不上干活的人!“你还有地方坐下来吃晚饭吗,维克多?”“我们闯到你家来了。”“没关系,你们不是受邀请的吗?”玛莎说。她把一个热乎乎的盘子放在狄甘面前。里面是烧熟的牛肉甲脊,烤土豆,洋葱,蘑菇。一碗满满的炖苹果上面堆着乳蛋糕。狄甘坐下来吃饭,给自己念了祷词,拿起刀叉。他不知道怎么一边吃饭一边招待客人。几个孩子不见踪影。妻子给大家递啤酒,强力黑啤,对邻居们笑脸相迎。“都喝掉!”她说,“有的是。莫里西那个小伙子太可怕了,不是吗?”她的声音很奇怪。跟平常的声音不一样。邻居们坐在那里闲聊,玫瑰花,燕子,石油工人罢工。他们在热身,等待着晚间的娱乐。谈话中开始夹进一些闲言碎语。是里德蒙起的头,说他去找维兰姐妹借锚钩,他自己锚钩的柄坏了,结果发现她们在一一个盘子里吃饭。“贝蒂,你蘸你自己那边!”他学着说道。响起一点笑声,笑声中还有一点警告。店老板告诉他们,丹·法雷尔到店里,站着吃了五客巧克力冰激凌。“五客巧克力冰激凌!肯定能痛痛快快地拉一泡。没想到,他吃完最后一个,却叫我把它们都记在账上!”玛莎微笑。她似乎真的被逗乐了。她伸手拿一块垫布,从炉子里端出果馅饼和夹有葡萄干的心形小软饼。糕饼黄灿灿的,面包发得很煊。“快瞧这个吧!”达菲夫人说,“在集市上准能获奖。我以前还以为你不会烤糕点呢。”玛莎把糕饼高高地堆在狄甘最好的大托盘里,分给众人。她在演戏,狄甘意识到了。她演得很好。没有人相信这样的事不是每天发生。母牛站在门口哞哞地叫,等着被放进来,可是狄甘无法动弹。他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催他起身,然而他的好奇心比他的理智更强。他叠起双腿,无意中踢到了坐在法官那张旧床里,侧耳细听的男孩。“对不起。”他说。听到他的声音,邻居们转过头来,这才想起了他。戴维斯说,他一路走到希莱拉,到了那里,一只胸疼得要命。他脱掉靴子,发现里面有一把大勺子。“不是一把小勺子,是一把大勺子!”“你开玩笑!”谢拉·洛克说。她每次听到什么不相信的事情,都这么说。汤姆·凯利说,他准备把挤奶场处理掉算了,挤奶不再赚钱。“当农民的日子没几天了,”他摇着头说,“牛奶的价钱还跟十年前一样,不是吗?”他们就这件事聊了一会儿,然后,农场的话题渐渐聊完,陷入了冷场。大家有一搭没一搭地扯几句闲话,不痛不痒,后来便沉默了。邻居们又添了些酒,开始望着玛莎。他们不再说话。有人吃了一声。戴维斯交叉起双腿。因为神父在场,就由他提出请求。“狄甘夫人,我听说你特别擅长讲故事,”神父说,“我还没听你讲过呢。“哎呀,神父,那不算什么。”玛莎说。“是啊,给我们讲一个吧,玛莎!”“上帝作证,她讲的故事谁都比不上。”“她需要我们再说几句好话求求她。”“啊,不是的。”玛莎一口喝光杯里的酒。今晚,她需要喝酒。她母亲总说她父亲一家有吉卜赛人的血统,吉卜赛的血液会把他们带上旅途。她不止一次被当成吉卜赛人。她在椅子上坐定,知道自己要讲什么故事。只是需要想清楚从哪儿开始。“唉,你们以前都听过的。”“如果你不给我们讲个故事,我们就都回家了!”布莱斯林喊道。“这样劝女人可不合适。”神父说。玛莎出神地望着屋里。有时候她身上有一种令人害怕的东西。她望着自己的脚,凝神思索。在开始之前,她必须找到那股气味。每个故事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她最后选定了玫瑰花。“好吧,我就给你们讲讲这个故事吧。”狄甘的妻子把头发往后一捋,舔了舔嘴唇。“好戏开场了!”戴维斯摩拳擦掌。玛莎又等了等,直到屋里安静下来。她不知道自会说什么,但故事是现成的,她只需要把它翻捡出来,找到合适的语言。“从前有个女人,在海边的一家旅馆里打工,包吃包住,”玛莎说,“她不是那里的人。她老家在布菜,到南边来找工作。她工作的地方是一座明亮的新平房——就像你们在克顿看到的那种。算不上时髦,但干净、整洁。莫娜是个皮肤白净的大块头女人。她高个子,白皮肤,长着雀斑。别人有时候以为她是吉卜赛人,但不管别人怎么想,她血管里并没有吉卜赛人的血液。她是个邮差的独生女,有一件事她很擅长,那就是跳舞。女人可以在一枚硬币上旋转,而且从不会踩着兔子耳朵。”“真是个可爱的女人。布莱斯林轻声说,想起了自己的某件往事。“总之,她那天晚上又去跳舞了。正是夏天,舞厅里人多拥挤。她并没有存心要找男人,但那天晚上,有个农夫,一直邀请她跳舞。那是个精瘦结实的男人,留着红色的大胡子,但脚步倒挺轻盈。他领着莫娜在舞池里翩翩起舞,就像猫的舌头舔着盘里的奶油。他们聊天,但是农夫三句话不离他的那个农庄。那么多公顷的土地,小路旁绿树成行,农舍非常漂亮。他谈到新的挤奶场,还有果园,还有高大宽敞的天花板。因为没有更好的名字,我就管且叫他诺兰吧。“然后诺兰问女人愿不愿再跟他见面,女人说不,但是诺兰不是那种轻易罢休的男人。他是家里的长子,一向是自己说了算的。女人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那天,女人吃饭的时候一抬头,就看见他在那儿,从窗户外面看着她。诺兰穷追不舍,女人便妥协了。到了最后,顺着他倒比不顺着他容易些,但愿你们明白我的意思。但是诺兰也有他的好,请女人喝茶,给女人买圆饼,从来不让女人掏腰包。而且,他们总是去跳舞。“他们跳狐步舞、快步舞、慢步舞,就好像他们是在同一个舞池里长大的,但是莫娜心里并不真的喜欢他。他身上有一股怪味,有点像快要腐烂的梨子。他的汗味很浓很冲。实际上,他已经过了最好的年纪。他们跳舞的时候一切都很好,可是舞曲一停,女人的嘴唇被亲吻时,就知道他们俩不合适。然而,莫娜像每个女人一样,渴望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她想到在诺兰描绘过的那个农庄里生活。她仿佛看见自己星期天做完弥撒后,坐在树荫下的板凳上看报纸。她还仿佛看见有个孩子在后院里玩耍,像所有的孩子那样,拿两个锅盖敲着玩儿。“一天晚上,诺兰问女人愿不愿意嫁给他。‘你想过跟我结婚吗?他说这话时背对着灯光,女人看不清他的脸。他们是在海边。莫娜听见浪花拍打着海岸、孩子们在尖叫,夏天快要结束了。女人其实不想嫁给他,但是自己已经不再年轻,知道如果拒绝,就不会再有人向她求婚了。“现在说到关键的地方了。”里德蒙说。“好吧,我长话短说——”“哎呀,我们着什么急?”神父说,“如果是长话,就不要短说。”“这跟我们对你布道的评论正好相反,不是吗?”戴维斯喝多了。他拿过威士忌酒瓶,趁瓶里还没空,又给自己倒了许多。神父的肩膀耸起又放下。“我的故事怎么能跟您的布道相比,神父。”玛莎说,用眼睛瞟着那边的狄甘。丈夫一动不动地抱着双臂。玛莎看见了桌子底下的男孩,但现在打退堂鼓已经来不及了。她想起了女孩,还有女孩从学校拿回来的成绩单,便继续往下说道:“于是,这个女人莫娜接受了他的求婚。她嫁给了这个男人,跟他一起去农庄生活。莫娜听了他的那些话,以为农庄是一栋豪宅,那天一进门,着实吓了一跳。那座老房子只有一个优点,不潮湿。诺兰养了一群母牛,这倒不假,有一个挤奶场,但是家具全被虫子蛀了,乌鸦在烟囱里做了窝。莫娜拼命想把家里打扫干净,可是当她发现有两套假牙跟勺子放在一起时,她放弃了。结婚的当天夜里,她感觉到床垫里的弹簧戳了出来,如同不可饶想的罪行。在有些日子里,她只能拼命忍住不哭。“诺兰整天在田里忙碌,一直干到深夜。女人一旦弄到了手,他就不再关心她,在意她了。他大多数时候都不在家。莫娜不总知道他去了哪里。她倒并不担心他跟别的女人鬼混。做弥撒时,她见过他盯着别的女人望,但她知道除了她自己,丈夫不会去碰任何人。如果他跟别的女人不干不净,邻居们肯定会发现的。大家都知道,诺兰最害怕的就是邻居。“每天晚上他一回家就嚷嚷肚子饿,寻找吃的。莫娜对食物不讲究也不挑剔,总是弄几个土豆,配上一块牛排或一碗炖汤。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几年,却不见有孩子的迹象。邻居们开始觉得奇怪,开始议论纷纷。传出了一些闲话,有几句说得很难听。一个店老板问莫娜,他们俩是在哪儿认识的。她告诉了他,他说:‘你跑这么远的路找了个蔫种吗?’有人开始为诺兰感到难过。诺兰知道别人怎么议论他,也开始为自己感到难过,他认为——恕我冒昧,神父——他认为,像许多没有孩子的男人一样,他的种子落在了贫瘠的土地里。他想当然地责怪妻子,因为他们不管多少次——”“我想,肯定没有什么比结婚生不出孩子来更糟糕的了,”达菲夫人说,“我经常想,我有了自己的孩子真是好幸福。”“是吗?”谢拉说,“你那宝贝可是整个教区最好的孩子,对不对?”“哟,我可没那么说。”“你们能不能闭嘴?戴维斯说,“你们能不能都别说话,让这女人把故事讲完?我一直等着听呢。”“我只不过插了一句嘴嘛。“达菲夫人说。“说的就是这个,不是吗?玛莎说。玛莎又看者狄甘。狄甘用目光请求地则刚再说了,玛莎垂下脑袋,等屋里重新安静下来,好继续讲故事。现在她决心已定。她本想把这个故事安在别人身上,尽最弄得神不知鬼不觉。但她现在没有把握了。“我讲到哪儿了?”“你忘了自己讲到哪里,这不能怪你。”神父说,“哦,对了。”玛莎说,其实她很清楚自己讲到哪里了。“他们结婚了。他们结婚六年,孩子连一点影子都没有,后来有一天,莫娜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一个陌生人拿着玫瑰花苗来到了大门口。莫娜以前从没有见过他,觉得他长得不像教区的任何人。诺兰那天出门到合作社去买种子了,他每次去合作社,都不着急回来。莫娜现在瘦了一些。就在大门口,站着这位小贩——”“哦,他卖什么呢?”戴维斯轻声问。“戴维斯,你闭嘴行不行?”玛莎停住话头,让心头的怒火上升。他们都感觉到了。达菲夫人同情地看着她,但玛莎已经对同情不感兴趣。“玫瑰!”她几乎是喊了出来。“他在卖玫瑰。‘你对玫瑰有兴趣吗?他问女人。他是个挺帅气的家伙,个子高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他不像诺兰那样留着脏兮兮的大胡子,莫娜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的下巴。她很想伸手去抚摸他的下巴,可是他比自己年轻好多岁呢。’“差不多还是个孩子!”“姐弟恋啊!”“这位陌生人的面包车后面,放着各种各样的玫瑰花苗和果树苗,应有尽有。女人把玫瑰花苗都买了下来,并请小贩进屋喝茶。她洗茶壶的时候,小贩问她结婚没有。“‘结婚了,我丈夫去买种子了。’“他自己没有种子吗?’小贩问。他说的是土豆——可是女人望着他。“‘没有,’她坦诚地说,‘他自己没有种子。’“她说这句话的口气让小贩感到紧张。他站起身,走到窗口。他说女人的绣球花是他见过的最蓝的。他出门去抚摸那些花。阳光照在抚摸绣球花的男人身上,令女人深深着迷。她走到男人身旁,用手碰了碰他的喉咙,随后男人举起大拇指,抚摸她的嘴唇。跟诺兰的手相比,他的手很柔软。“你眼睛的颜色像潮湿的沙地。男人对她说。男孩躲在桌子底下,聚精会神地听母亲说话。这是一个不同的故事。故事里的情景真的发生过,因为男孩记得那个男人,还有那些绣球花。接着还有妹妹在圣诞节告诉他的那些事情,妹妹在生物书上读到的知识。他希望母亲继续讲下去,把故事讲完,他喜欢时房里的这些人。他希望他们能一直这样开心。“女人把玫瑰花苗种在门厅外面。”玛莎接着说,“那天夜里,诺兰回到家,骂她是个傻瓜,糟蹋了他的辛苦钱。‘你算个什么女人,用钱去买花?’不仅如此,他还骂女人从来不给他做顿像样的晚饭。‘我整天在外出力干活,你就给我吃土豆白菜?”“他被宠坏了!”狄甘再也忍不下去了。有些事情他不愿意听。玛莎会扯进狗的事,女孩的事。只有上帝知道她说到哪儿才结束。邻居们听得那样专心,带着他们从没有过的神情,似乎这是玛莎讲过的唯一一个故事。他站起来。他刚起身,邻居们都转脸看着他。“听着那些可怜的母牛哞哞地叫,我真受不了啦。”他说,“请你们原谅。”邻居们把椅子推开给他让路。木头椅腿在地上吱嘎作响,他们腾出地方让他出去。他走到门口,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打开门闩。到了外面,他勉强把门在身后关上。他靠在墙上,尽量不去听。他在内心深处一直知道女儿不是他的。女儿太奇怪、大可爱,不可能是他的。有那么一会儿,他听者玛莎的声音,努力不去听清她说的话,但是他克制不住自己,他想听到细节。他竖起耳朵捕捉只言片语,从玛莎讲故事的语气听来,她知道丈夫在听。最后,他听见他的儿子,那个傻子,叫了起来:“妈妈有个男朋友!”狄甘的双腿把他带到院子里,手抬起来打开了电灯,他晕晕平乎地把母牛一头头牵进牛栏,找到挤奶器,给母牛挤奶。他挤得并不从容,但也不匆忙。他只是尽力干活,仅此而已。挤完了奶,邻居们出来了。他们走出了他家的大门。狄甘对大门还有一些雄伟的计划,但现在似乎已经无所谓了。他朝一些人挥挥手,他们也朝他挥手,但没有一个人大声说话。狄甘在挤奶场里待了很长时间。他用院子里的刷子刷了过道,起出牛栏里的牛粪。他给槽里铺了新的干草,换掉链子上一个松动的环扣。这件事是他很久以前就打算做的。最后,狄甘进了屋。这毕竟是他的家。玛莎没有上床。她还在那里,坐在炉火前。她的周围是那些空椅子、空酒瓶。狄甘看看桌子底下,男孩已经不在那儿了。“你现在高兴吗?”狄甘说。“结纸二十年,你终于问了。”“你想要的就是这个?”玛莎举起一杯威士忌后,望着自己的丈夫。“生日快乐,维克多,”她说,“健康长寿。”沉默笼罩了狄甘的家。话已经说得太多,再也无话可说,邻居们最近躲得远远的。狄甘不再去做弥撒,他觉得这已经毫无意义。他下班更晚,吃饭,给牛挤奶,每个星期四把钱扔在桌上。玛莎不再做早饭,狄甘也不在乎。女孩回去上学了,虽然一切都很正常,但她跟过去不样了。她不再谈论要当船长,要嫁给爱尔兰总理。只有傻子一个人乐呵呵的。他把整个挤奶场变成了一个农庄。他的棚屋搭好了,他的联合收割机停在墙根。他的农庄把整个地面都占了。农庄的边缘挂着尼龙帘子,像雨帘一样。一天夜里,男孩正在放牛,突然听见窗户外面有动静。是风吹动了玫瑰花丛。也许是一只老鼠。男孩站起身,想着是不是能把老鼠弄死。他两次看见父亲用铁锹拍断一只老鼠的脊背。一拍就死。他拿着拨火棍,蹑手蹑脚地走向门口,竖起耳朵听着。他听见了爪子声。打开门,一条狗站在那里,一条流浪狗。恍惚间,他想起了什么。男孩抚摸着狗,摸到脏兮分的狗毛下面突出来的骨头。狗在颤抖。“进来烤烤火吧。”男孩说着,挥了一下手。这是母亲对那个陌生人说的话,然后陌生人就跟母亲进屋了。此刻,流浪狗跟着他,顺着台阶走进了他家。男孩现在是一家之主了。他关上门,努力回忆怎样把火点着。应该不难。他不是自己建了一个完整的农庄吗?他从煤斗里拿出报纸,拧成麻花。妹妹教过他怎么做。他把报纸放进自己家的炉膛,那是地毯和墙板相接的地方。他花了好长时间,总算擦着了一根火柴。“湿了,”他说,“火柴湿了。纸做的橡树燃烧起来,男孩的篱笆堆得很高。“好了,”他对狗说,“到火边来暖暧身子吧。”男孩痴迷地注视着火苗。它们把报纸变成黑色,又蔓延到干草棚上,燃着了他的屋顶,吞噬了他的尼龙雨帘。这是他建造的最漂亮的东西。他打开门让风吹进来,把火吹进烟囱里。男孩隐约觉得有点不安,但他往后站了站,放声大笑。他看看周围,但狗已经上楼去了。狗往床上一跳,落在玛莎身上。“法官,”女孩说,“法官。楼下飘来烟味,玛莎也闻到了。狄甘在那边的房间里。他睡得真死。“爸爸!”女孩喊道。浓烟滚滚,进入一个个房间,在整个房子里弥漫。男孩敞开大门站在那里,入迷地看着蓝色的火焰掠过天花板。玛莎穿着睡衣,把他拽了出去。狄甘不想起床。他睡眼蒙胧地看着那条狗。不知为什么,看见狗回来他很高兴。他翻了个身,还想继续睡。似乎过了一个世纪,他才承认房子着火了,然后鼓起勇气走下楼来。全家人都出来了,却束手无策,站在那里望着房子发呆。阿格勒在燃烧。狄甘砸破客厅的窗户,想用水去泼火。可是玻璃刚打碎,火舌就蹿出来,舔舐房檐。狄甘的腿不听使唤了。他看着孩子。男孩平安无事。女孩把狗搂在怀里。有一瞬间,狄甘仍然相信能保住他的家。但这一瞬间过去了。他脑海里闪过保险这个词。他看见自己流落街头,但这想法也转瞬即逝。狄甘光着脚,走向他的妻子。没有眼泪。“你现在难过吗?”他说。“难过什么?”“你难过你出轨吗?”他看着妻子,渐渐明白她一点也不后悔。她摇了摇头。“我难过你拿女儿出气,”她说,“仅此而已。“我当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是他第一次承认。如果他顺着那条路走下去,将会永无尽头。即使在最有把握的时候,狄甘也不相信任何事情会有一个结束。他们站在那里,后来火势他们不得不往后退。现在他们必须背对着阿格勒。对有些人来说,小路从未显得这么短。对另一些人来说则正好相反。但是,小路从未像现在这样明亮:火星和灰烬在空中飞舞。似乎那些橡树也会燃烧起来。母牛校到栅栏前,一边注视着,一边烤火。它们的身影很恐怖,但同时在火光中看着又有点滑稽。玛莎握住女儿的手。她想到了往事,想到了小贩和所有那些废弃的红玫瑰。女孩从来没有这样高兴。法官回来了,她现在只关心这一点。她还没想到是她教会了哥哥怎样点火。这种负罪感以后自会浮现。狄甘感觉麻木,同时也感觉比以前轻松。过去的辛苦结束了,新的劳作还没有开始。小路上,水洼里映出火光,像银子一样闪闪发亮。狄甘抓住一些想法:他还有工作,这只是一座房子,他们还活着。最难受的是男孩,他的农庄没有了。他所有的辛苦,由于他自己的错误,化为了乌有。但是他兴趣盎然。他回头望着自己的作品。从来没有谁生过这么旺的大火。小路尽头,邻居们逐渐聚在一起,慢慢地朝他们走来。现在他们越走越近,提出到他们家去过夜。“谁在乎?”男孩一边走一边低声说,“谁在乎呢?”克莱尔吉根:离别的礼物文学发展至今,如果要说有某种主潮的话,我想也许可以称之为“心理现实主义”,或者如阎连科所说的“心绪写作”。当代作家已无须像托尔斯泰那样,如镜子一般如实反映纷繁的现实,塑造典型人物。现代主义则干脆取消了故事,比如像伍尔夫那般,一头坠入人类意识幽微缥缈不可捉摸的洞穴里,而这无论对作家还是对普通读者而言都是极大的挑战。 “一切的现实,实际上都比我们想象的神奇得多。”马尔克斯这句话可谓心理现实主义的最佳注脚。在当代,文学中人物的存在意义取代了社会意义,人物的意识与情绪替代了人物性格,人物的心理逻辑取代了戏剧冲突逻辑。甚至,在一些作家笔下,几乎每一个细节都勾连或暗示着人物的内心思绪。 这一派作家的典型代表,远可追至亨利·詹姆斯、塞林格,近可论及雷蒙德·卡佛、理查德·福特、艾丽丝·门罗,以及我特别喜爱的爱尔兰天才女作家,有着“短篇小说女王”美誉的克莱尔·吉根。 关于小说创作 好的小说关乎转瞬即逝的情感 克莱尔·吉根是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天才作家。她钟爱短篇小说,对自己的创作有着极为严苛的要求,因此她写得很慢。处女座《南极》于年出版,仅在爱尔兰就发行了2.5万册,次年获得了爱尔兰隆尼文学奖和《洛杉矶时报》年度图书奖。直到年,她才推出第二部短篇小说集《走在蓝色的田野上》,之后还出版了一部中篇小说《寄养》。她以这仅有的三部作品已经跻身世界一流作家之列,获誉无数。美国著名作家理查德·福特称吉根对词语的直觉“令人毛骨悚然”,“对生命的重要过程和结局有着极为耐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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